一、入会申请说明: 1.申请单位填写《经营商资格申请表》并提交相关材料 2.交易中心自收到申请材料后,进行初审并提出受理意见 二、审核决定书: 1.未通过
发出《资格否定说明书》
2.通过 注册成为交易所指定区域内的企业法人并提供交易中心 要求提供的文件: ①会通知书原件 ②企业章程复印件 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;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; ⑤注册企业组织结构图; ⑥企业部门管理制度; ⑦关键岗位人员资料; ⑧实际控股人资产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。 三、特别提示: 1.所有提交的材料需加盖公章; 2.自入会意向通知书发出之日起,20 个工作日内未按交易中心要求办理注册登记手续者,其入会申请被自动取消, 一年内将不再受理该企业的入会意向申请。 3.交易中心发出《入会通知书》 申请单位自收到《入会通知书》20个工作日内办理以下事宜 四、复审 1.发出《限期整改说明书》,要求申请单位自收到说明书30 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2.到期未达标者发出《资格否定说明书》,复审不合格不能成为交易中心会员,并自行承担一切申办费用。 3.交易中心进行复审